2016年3月24日,学院在青华校区与各系、各部门签订2016年系(部)处(室)工作责任书。团省委党组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安强主持并讲话,院长刘锋代表学院与各系、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稳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纪委书记杜兵社代表学院纪委与各系、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干部参加。
安强在讲话中指出,学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落实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整体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他要求各系、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目标,抓好部门内任务分解,组织开展学习,坚持对标定位,确保责任到人,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质量意识,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