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每周重要活动安排是统筹协调学院领导出席或面向全院师生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重要载体,为保障活动安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就各系、各部门申报每周重要活动安排做以规定,具体如下:
一、报送时间
各系、各部门须于每周一9:30前向办公室报送每周活动安排申请表。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送的须于9:30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在10:30前报送。没有按时报送或未说明情况的,该周不做安排。
二、报送程序
1.各系、各部门报送的每周重要活动安排须在事前沟通协调一致,并由分管领导签批。需要其他院领导出席的,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每周重要活动安排》经办公室整理并报送主要领导签批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2.各系、各部门报送的每周重要活动安排中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需说明理由。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