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教育,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结构性矛盾突出,促就业、防失业面临一定挑战。从国际经验来看,加强职业教育是解决青年就业难题、助推产业迭代升级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经济换挡变速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所产生的人力资本效应、就业效应更加凸显。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挥职业教育的就业促进作用。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篇即提出职业教育肩负着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促进就业创业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并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应当突出就业导向;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这些举措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将职业教育与促进就业的关系拉得更近、理得更顺,为发挥好职业教育的就业促进功能提供了科学引导和坚实保障。
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当前,办学体制机制尚未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向高质量转型的发展需要,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配备等方面也相对滞后于日新月异变化的产业发展态势。比如,2022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注了97个数字职业和134个绿色职业,但由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更新需要一定时间,加之新设专业优质教学能力生成周期较长,职业教育目前对这些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尚不能有效满足。
此外,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匹配不仅体现在专业设置上,更体现在技能人才培养的路径上。当前,第一产业趋向科技化,第二产业趋向智能化,第三产业趋向精细化。2019年至今,人社部陆续发布的新职业中,高新技术技能职业占比高达40%。这样的产业发展态势和职业演进趋势,使脑力技能需求越来越高、体力技能要求越来越精,亟须职业教育能够很好地与之相适应,解决当前的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等问题。
高质量就业需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充分发展的职业教育是促进充分就业的关键一环。提高职业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适配性,还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
第一,破解产教融合难,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是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动力,也是提升技能型人才职业适应性的关键所在。当前,应聚焦提升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积极性,打好财政、金融、土地、社保等激励政策组合拳,激发企业在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中形成新的生产力,并落实好培育“大国工匠”的社会责任。为此,一方面,要办好“校中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职业院校创设各类实训基地、创新中心、孪生数字场景,赋予企业在专业开发和设置的论证、教学计划拟定、课程系统开设、“双师型”师资培养、考核评价标准制定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减少企业的知识产权、高技能人才流失风险。另一方面,要办好“企中校”,鼓励企业出资兴办职业培训机构,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支持企业通过短期培训、技能大赛、行业比武、互联网职业教育平台等载体强化职业培训,促使员工的知识得到及时更新、经验得到不断积累、工作适应性不断提高。
第二,破解职普融通难,提升职业型人才培养的认同度。职普融通是破除职业教育“矮化”“窄化”传统认知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做好“融”的文章,抓住知识和技能融合性课程建设和“双师型”师资培养这个“牛鼻子”,牵引各类综合高中积极开展招生方式、培养方案、毕业考核等方面的互融性改革,将职业教育、劳动教育相关课程纳入普通高中教学安排,逐渐形成职普教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另一方面,要做好“通”的文章,逐渐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支持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开展“3+4”贯通培养,鼓励高职院校与“双一流”高校联合实施“3+2”联通培养,有序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学历晋升和能力提升渠道。
第三,破解科教融汇难,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竞争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职业教育才能走深走远。一方面,要在科创中育人,将科学研究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鼓励科研机构与职业教育机构共同开展应用技术转化研究,选派职业教育教师到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挂职锻炼,依托数字科技赋能教学设计和教材编写,有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要在育人中科创,注重将科学理念、创新思维、技术方法、前沿内容融入职业教育的知识教学和实训环节之中,运用原理解析、实验推导、实操应用等教学方式,鼓励引导学生提出新问题、掌握新方法、拿出新方案,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