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中央出台中央政治局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中央要求党的领导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党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清除“两面人”,保证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