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碑林大队印发《关于2020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表彰决定》,我院获评2020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车队队长张健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我院车队隶属于党委(院长)办公室,现有司勤人员11名,负责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通勤车和其他业务车辆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车队全体人员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细致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项服务保障工作。在张健同志的带领下,车队全体人员根据学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狠抓车辆运行安全,加强车辆日常养护,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热情服务,全年无安全事故。同时,车队积极协助辖区交警较好地开展了各项安全工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本次获评先进将促进车队全体司勤人员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车辆运行管理水平,积极服务师生员工,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