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院(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院(校)班子成员、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干部参加会议,院(校)长刘瑞明主持会议。
会上,副院(校)长赵兴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和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的讲话精神。
刘瑞明强调,教育评价事关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方案》是新时代国家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吹响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号角。
刘瑞明要求,一要认真抓好《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及时传达和吃透改革精神,切实转变办学治校的思想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观。二要立足学院(校)实际,提前做好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的转变教育评价导向。三要按照《方案》精神,研究修订院(校)教育评价标准,逐步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体系,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