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学院在含光校区召开党委会,集体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的通知》。党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团省委党组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安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系统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深刻阐述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必须牢牢把握的8个方面重要要求,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讲话高瞻远瞩、气势恢宏,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令人鼓舞、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党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丰富和发展,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本色初衷、雄心壮志和使命担当,是引领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献,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必胜信心和磅礴力量。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特别是管党治党方面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党和政府问责实践的历程进入实质性阶段的重要标志。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会议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同时要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补齐党支部建设的薄弱环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辅导、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学习“七一”讲话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学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不断开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随后,会议组织全体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议认为,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激发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是做好干部工作、推动转型发展的指挥棒和助力器。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和认真落实省委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养,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形成勇于创新、勇于担当的精神,激发干部自觉践行、奋发有为,为创建有特色、高品质的省内一流高职院校贡献力量;二要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形成工作机制、鼓励干部能干事、干成事,形成良好工作常态;三是组织人事部要进一步推进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纪委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院事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