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学院分别在含光、青华校区召开规章制度修订工作会。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瑞明出席,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等15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相关职能部门逐个逐条就本部门规章制度立、改、废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会议进一步明晰了立、改、废项目,明确了修订方向和内容。
刘瑞明指出,规章制度是学院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学院内部的法律法规,对于学院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提高效能、堵塞漏洞有重要作用,也是学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关于制定修订,他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科学制定。制度修订不能与上位法规相冲突,同时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便于执行;二是结合实际。从功能角度方面说,制度要体现过程管理、激励引导和强制要求的功能,利于推进工作;三是加快进度。各部门要在11月底完成具体修订工作,办公室加强督办工作,力争在年底完成《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