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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2013-12-23 11:11  

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再聚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2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中心组在青华校区举行集体学习,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聚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有关论述和重大部署。中心组全体成员,全体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干部参加。团省委党组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安强主持。

会议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的亮点、促进就业创业建立的新机制体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改革举措等五个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

安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我国35年改革开放成功经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会通过的《决定》,汇集了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清晰把握和全面部署。启迪我们要着眼聚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努力增强办学的前瞻性和预判性,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从师生反应强烈、制约学院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在“凝练学院办学特色、打造学院办学品牌”上真抓实干,尽快取得更具标志性、更具显示度的新成效,切切实实推动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安强指出,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加快了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工作的推进步伐。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可能在考试内容、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分开,使学生能从高考的竞争压力中解放出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扩大就业的实际需求。预示着,我们必须转变“学校选学生”的固有思维,着力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专业建设、打造优秀师资等多路径,切实增强自身的办学吸引力,积极主动地为“学生选学校”做好准备。

安强指出,《决定》关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互换的意见,拓宽了高职院校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通道,搭建了符合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增强了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和生命力。预示我们,要着力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具体实施办法指导下,积极主动地进行“无缝对接”,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好务。

安强指出,促进就业创业建立的新机制体制激发了高职学生学习成才的信心,也坚定了我们办学兴教的决心。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指导,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和有特殊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服务。同时,构建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的决定也预示我们,学院在团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领域,充满机遇,大有可为。

安强指出,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将赋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当前学院要集中力量制定好办学章程,积极探索和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学院新校区建设还是要靠开源节流、自力更生来解决经费问题,全校上下要进一步发扬延安精神、坚持勤俭办学,团结一致建好新校区。

安强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一定要学懂、学深、学透,切实增强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实现学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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